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投资者都经常会听到“撮合成交”,那么期货中撮合成交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原则呢?下面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撮合成交:是指买卖双方分别在交易市场上委托购买定单和销售定单,然后交易市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双方成交价格并相应地形成电子合同,合同到期未平仓时按照交易定单指定的交割仓库进行实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撮合成交的原则分别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下面通过螺纹钢的例子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假设投资者甲准备以3999元/吨的价格买入螺纹钢2201合约100手,同时又有投资者乙想要以4000元/吨的价格卖出螺纹钢2201合约200手,此时这两条交易指令都被输入计算机中,在行情软件中显示出来,但是卖价是比买价高的,所以是无法成交的。
而另一投资者丙看到行情时认为3999元/吨的螺纹钢价格是比较高的,觉得在这个价格卖出螺纹钢一定会盈利,所以丙立即填写指令单即在4000元/吨的价格下卖出200手螺纹钢,当该指令被输入计算机后,丙的卖价与甲的买价是一样的,则他们的指令单是可以立即成交的,这就是所谓的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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